全体2017届毕业生:
为了做好离校毕业生校园卡相关业务的办理,方便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园卡注销
1.校园卡卡务中心将于6月20日冻结毕业生校园卡,冻结后不可以再使用,并于6月26日注销本届毕业生的校园卡,注销后的校园卡不再具有消费功能和身份识别功能,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不再具有证件的效力。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不收回,留做纪念。
2.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我校毕业生,其校园卡将一并注销,下学期报到时另发新卡。
3. 对于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可申请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办法:学生提交个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盖章,于6月20日前交至校园卡卡务中心。
二、关于校园卡内余款
1. 本着简化流程的原则,建议2017届毕业生于离校前合理安排个人开支,优先将校园卡内余款消费完。
2. 如离校前校园卡内仍有余款,校园卡卡务中心将于7月底将校园卡内的余款打入与之关联的银行卡(银行卡不注销才能打入账户)。
3. 校园卡内有体育中心游泳馆余款的,需持卡人至体育中心办理退款事宜。
信息网络中心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