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二级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08浏览次数:725

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二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徐州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二级管理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徐州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二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统一规划和管理我校的校园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保障校园网络安全,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和网络运行质量,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徐州师范大学校园网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在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施校―院(部、处、室、所)两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信息网络中心作为校园网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对校园网实施第一层级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校园网主干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与中国教育网(CERNET)、中国公众网(ChinaNET)等ISP的连接。
  信息网络中心对二级网络管理单位负有监督、指导、咨询和培训的义务。
  第四条 各院、部、处、室、所等单位作为校园网的二级管理单位,对所在子网实施第二层级的管理。对于纳入校园网建设范围的校教工家庭及研究生宿舍网,可以根据需要划分管理区域,由信息网络中心聘请或指派若干二级网络管理员实施二级管理。
  二级网络管理单位须明确网络管理的负责人;视实际情况成立网络管理小组,或至少指定1名专职或兼职的二级网络管理员。
  第五条 二级网络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在单位与信息网络中心的日常联络与沟通,了解和熟悉校园网的情况和各类业务流程,办理有关业务;
  (二)负责所在单位的校园网用户注册和设备入网的办理,对本单位的校园网用户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咨询;
  (三)管理所在单位的网络信息资源,包括IP地址分配、域名注册、服务器空间、网络服务等;
  (四)负责本单位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子网的接入、运行、维护和管理,并保存有关网络运行的记录;
  (五)负责对所在单位入网计算机的网络安全管理,包括系统安装、操作系统修补、防杀病毒等。二级网络管理员有责任对不正当使用网络资源的现象进行追查和制止,并报告信息网络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将配合二级管理员监测网络运行状况,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六)对校园网主干网设置在所在单位的网络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七)负责或督促所在单位的信息数字化建设,尤其是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与更新;
  (八)及时向信息网络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完成相关统计报表,收集反映本单位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二级网络管理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信息网络中心组织的有关培训、技术交流和其他活动;
  (二)享有信息网络中心免费提供的大容量e-mail账号和网络存储空间;
  (三)享受学校根据情况发放的工作补贴;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网络管理的评优、评先;
  (五)优先或免费获得相关的网络资源和网络服务。
  第七条 根据入网设备的多少,以及单位所在子网的管理重要程度,二级管理单位分为A、B、C三种类型。具体含义如下:
  A ― 入网设备数量很大的单位,或者相对独立管理所在子网的单位。
  B ―入网设备数量较大的单位,或者对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有重要影响的管理部门。包括除A类单位之外的所有学院及有关部门。
  C ― 入网设备较少的单位。包括除A类、B类之外的所有部门。
  第八条 二级网络管理单位按如下规定进行人员配备:
  A类单位,设单位负责人1人,一般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网络管理小组,设组长1人;
  B类单位,设单位负责人1人,二级网络管理员1人;
  C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若干个C类单位可以自由组合成一个二级网络管理单位,共同指派1个二级网络管理员,也可单位独立指派,但各单位仍须指定各自的负责人。 
  各单位二级网络管理员名单须报信息网络中心备案,并在发生人员变更时及时通知信息网络中心。
  第九条 IP地址的二次分配权。A类单位拥有IP地址的二次分配权;B类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向信息网络中心申请IP地址的二次分配权;C类单位没有IP地址的二次分配权。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解释权在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