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内二级网站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08浏览次数: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于2005年3月20日开始实施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和省通信管理局、徐州市公安局的要求,所有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都必须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同时还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办非经营性网站,互联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否则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案登记工作延迟至6月底,到期还没有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就有可能被依法关闭。
 
  鉴于以上要求,为了保证校园网及二级网站的正常运行,校园网内所有二级网站都必须重新登记备案,在6月底之前完成备案手续。凡是由校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接入服务的、拥有“*.xznu.edu.cn”域名的校内二级网站,其备案手续可由网站建设单位填表(一式两份),并在主办单位名称位置盖章后交信息网络中心集中办理。其他类型的网站由各单位自行填表后直接至徐州市公安局网监处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备案情况反馈至信息网络中心。

  信息产业部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全文请参见信息网络中心网站:http://center.xznu.edu.cn/centerzone/ReadNews.asp?NewsID=1168

  登记表填写说明:
  1. 首先阅读原表的填写说明。
  2. 主办单位名称:填写“徐州师范大学XXXXX”(院系部处等规范名称)。
  3. 网站接入方式:凡自有服务器放置在本部门的,填“专线接入”;自有服务器放置在信息网络中心的填“主机托管”;由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服务器的填“虚拟主机”。
  4. 根据规定,网站内不得开设BBS、留言板、聊天室等具有电子公告性质的服务,凡涉及此类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在“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栏中,并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必须停止此类服务。
 
  信息网络中心联系电话:3536306,联系人:殷老师或燕老师,受理地点:信息科技大楼十层1009房间。
 
 
信息网络中心
200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