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之楹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33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银合作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进展安排,现启动2024年拟建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已经在2023年完成立项,但因资金问题未推进的项目,需要在原有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补充方案,修正预算,重新提交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2.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由信息化处负责。

3.其他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部门,也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补充申报,从严审核。

二、申报范围

信息化项目统筹范围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信〔2021〕2号)规定执行,重点支持服务对象广泛、具有全局影响的校级信息化项目。

三、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主要使用校银“智慧校园建设”合作专项资金。根据校银双方约定,合作资金仅用于支持货物类(软、硬件系统)项目建设,其它类(服务类、工程类等)信息化项目及以终端建设为主的信息化项目暂不支持。

申报单位的项目预算须经充分调研和论证,严格避免畸高畸低。

四、申报方式

1.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详细填写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需求、调研情况、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预算明细等。信息化处将在10月初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建设。

2. 请申报单位网信工作联络人将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本单位网信工作领导签字后的纸质材料,于9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静远楼1013室。同时,将电子稿通过“师大方云”提交:点击此处提交。上传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656399(56399)。

五、相关说明及要求

1. 为保证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顺利推进,请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与信息化处及项目相关单位密切沟通,做好申请材料的填报工作。

2. 申报单位即为项目建设单位,是信息化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提出建设需求,具体落实项目申报、采购、合同签订、建设、验收入库、运行维护、应用推广和技术培训等。

3. 信息化处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统筹项目立项与经费安排,配合项目采购,指导项目建设,监控建设过程和运行质量等。信息化处还将协调有关资源提供网络集成、数据对接、系统集成、安全评估等相关技术支持。

4. 项目申报单位须明确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负责人与项目联系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整体推进,在项目建设阶段,信息化处为每个项目指定项目助理,负责与申报单位全程保持联络,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协调资源对项目进行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学校信息化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 各单位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应充分重视信息化应用推广和人员信息素养的提升,充分重视和保护项目产生的数据资产,不能只重项目建设而轻运维应用。对于学校已提供的各类信息化平台或系统(如“爱师大”、电子邮箱、师大方云等)使用和推广积极、规范、效果优良的单位,尤其对学校智慧校园可共享数据资产建设有重要贡献的,其申报项目将优先支持。

6.对于2023年已获取信息化项目立项的项目,优先支持。

7.尚未建立网信工作队伍的申报单位,应先按照《关于组建江苏师范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队伍的通知》(网信办发〔2021〕3号)要求,组建本单位网信工作队伍,并通过该队伍开展相关工作。否则其申报项目不被接受。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申请书.doc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