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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14:21 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科函〔2019〕1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教技司〔2019〕265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近期将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治理高等学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泛滥、违规采集个人信息等的问题。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清理工作,使有问题教育移动应用的数量明显减少,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空间和学习生活环境。

二、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行动的对象为高等学校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括:学校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加强教育移动应用的统筹协调。各高等院校应加强对教育移动应用的统筹管理,明确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将小程序和企业号等其它移动互联网平台统一纳入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予以管理。各高校应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教科〔2019〕3号)要求,系统梳理本单位开发和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形成现有教育移动应用名录并完成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

(二)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管理工作。各高等院校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开发和退出等管理制度。选用教育移动应用应报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开发教育移动应用应经单位职能部门立项。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不得擅自选用、开发未经审核、立项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选用未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职能部门应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进行论证,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教育移动应用应予以整合、关停,明确应保留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名单。

(三)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决策机制。各高等院校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对要求统一使用和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学校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以外,应在履行立项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用户意见,并经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同意。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组织科学性、伦理性、安全性论证。

(四)推进教育移动应用的整合共享。各高等院校应严格控制本单位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数量,统筹规划小程序、企业号等应用。原则上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整合成一个应用;面向教职工提供管理服务的整合成一个应用;面向学生提供办事服务的整合成一个应用。各高等院校应建立“一数一源”的数据共享制度,所有教育移动应用使用个人基本信息应从基础数据库中共享,不得向用户重复采集个人基本信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数据集中、服务集成的教育移动应用,提高对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支撑水平。

(五)提高教育移动应用的网络安全保障。各高等院校应按照《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要求,完成所有自主开发教育移动应用的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及时进行安全加固修复安全隐患。自主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应经过等保测评和安全评估方可上线,应完善运维制度,保障安全运行。原则上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通过移动应用个人信息安全认证,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自查、重点抽查和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

(一)自查。各高校应按照治理工作内容,逐条对照,排查存在的问题。除整合共享、等保测评外,自查整改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并请填写《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表》(附件),于2020年1月7日前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二)重点抽查。教育部将根据安全监测和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开展重点检查,逐项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省教育厅将配合教育部做好抽查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学校认真整改。

(三)总结提升。各高校应及时总结本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发掘在教育移动应用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形成1-2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五、保障措施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统筹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提高在校师生的网络素养,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要加强对教育移动应用工作的条件保障,保障整合共享、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开展。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探索创新教育移动应用供给机制,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应用服务。

联系人:徐宁、卢珊,电话:025-83335460、025-83335170,电子邮箱:498201078@qq.com。

附件: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表.doc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27日